京华网  >   社会  >  正文

从“观音山现象”看东莞营商环境的变化轨迹

评论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1999年底民营企业家黄淦波承包以来,已经苦心经营至第25个年头。昔日名不见经传的原始次生林焕发蓬勃生机,愈加茂密,为国内外广大游客提供了赏心悦目的风景,观音山公园常年为游客呈现了丰富多彩的文旅活动,赢得广泛声誉和好评;同时,观音山公园也为国内外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的广大人士提供了交流、创作和传承发扬的舞台,这里是名符其实的“文化名山”,这里更将会成为全国人民向往的旅游目的地——“此生必到观音山!”

  从1999年到2024年,从现在追溯过往,观音山公园表面的精彩难以掩盖曾经历的苦难,一段一段的经历都是观音山公园的历史故事,都将被所有观音山人铭记。

  颇具“特色”的东莞生态

  据传在近代,广东一般可分为四大派别:分别为广府、潮汕、客家、外省。东莞是市镇两级行政结构。32个镇街各自实力雄厚,这种特殊的镇域经济,造就了镇街主政官员特殊的地位。

  与广州、深圳不同,东莞镇委、镇政府的干部配置中,绝大部分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官员,一般而言,能从外省调入广东省(或东莞)任职,到经济发达地区任职,对赴任者而言算是一种认可和鼓励,也是一种锻炼和学习。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东莞的32个镇街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产业结构和发展特色,各自实力愈发雄厚。在各个镇街经营的企业就都成了当地的“香饽饽”,后来变成企业想稳定发展业必须尽快交“投名状”或者默默的被潜规则,不然就会被收拾刻意刁难。

  在东莞,对东莞营商环境感触最深,受害最深,受害时间最长的民企,莫过于位于樟木头镇的观音山公园。民营企业家黄淦波从1999年承包经营开始,就连续不断的遭遇各种各样的磨难、打压甚至是有组织的窃听和企图绑架等困苦,这些困苦来自东莞市、樟木头镇的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个别领导干部,乃至承包甲方石新村(后改为石新社区)。

  观音山公园开发项目原本是石新村老书记带着一帮村干部搞起来的,但因没有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及财力不逮,成了一个烂尾的“烫手山芋”,遭到村里别有用心的对立面煽动,一些村民盲目跟进,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状告老书记,被逼无奈,将烫手山芋扔给了民营企业家黄淦波。从那以后,石新村上下就站到了观音山公园的对立面。

  1999年到2002年初,观音山公园得到认可成为东莞有名分的森林公园,观音山顶的巨大菩萨像也顺利开光,东莞的某些部门的领导看到了观音山公园的发展,认为时机已到,可以伸手了。于是曾经的东莞统战部领导派人去跟黄淦波索要巨额保护费,而东莞林业局某领导居然派手下找黄淦波明目张胆的要拿五分之一的干股。

  “意外”车祸导致的封路

  2003年9月21日下午4时左右,一辆载着游客的客车,连带司机一起11人从山顶下山,在佛光路一个拐弯处,汽车突然出现刹车失灵,撞破防护栏翻下山,黄淦波及其他几位公园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将所有乘车人员送往医院检查。

  第二天,黄淦波看到验车报告,上面赫然写着:刹车系统疑似被人为破坏,造成刹车失灵。

  后来,东莞市交警支队和樟木头交警大队送来的复印件内容是:观音山承包人罔顾游客安全,运送游客的车辆危险驾驶,造成两人重伤、九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令对观音山上山道路进行封闭,不允许通车。

  “封路”一事打的旗号是东莞市交通安全委,具体执行的是东莞市交警支队。

  这次“意外”的车祸导致观音山公园道路被封长达11个月,在这11个月的时间里,公园所有游客和工作人员上下山都是要步行,单程就要2个小时左右。

  2005年3月,观音寺里的假和尚被本焕老和尚揭穿后,恼羞成怒,曾找了两个打手埋伏在观音山上想袭击本老,后被观音山员工发现赶下山去。

  假和尚印弘一直怀恨在心,又因为假印弘让一个姓陈的包公头做财神殿工程,而这个姓陈的又转包给一个姓蒋的人来做。因为转包的费用很低,加上他又没有做过仿古建筑的经验,所以工程做得乱七八糟的。

  假和尚和姓陈的不愿去管工程质量的事情,而观音山出面监督工程质量,因为工程出现严重偷工减料质量不合格情况,被观音山出面指出后,这个姓蒋的就非常气愤。

  就这样,几伙人找了几十个打手准备出手震慑一下观音山。

  2005年六一儿童节,许多小孩放假到观音山游玩,突然间几十个歹徒就从公园大门冲进来见人就打,歹徒们带着棍棒,场面非常吓人。公园工作人员赶紧制止,并迅速报警。这时候那伙人乱打一阵,也没敢把事情闹大就都溜掉了。

  不被承认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称号

  2005年3月,观音山向所在地的樟木头镇政府书面报告有关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希望镇政府向市林业局报送有关资料,支持公园申报的举动。但镇政府也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公园前后三次送给镇政府的整套申报资料均无结果,后来居然连资料都不见踪影。

  无奈之下,观音山索性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直接向广东省林业厅申报。省林业厅非常重视,认为是东莞市的一件好事,时任领导及时派考察组到观音山考察,结论是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同时继续报给国家林业局。

  本来观音山成为东莞市第一家国家级森林公园,这对观音山、樟木头镇、东莞市都应该是个好消息,这对于带动东莞市更大程度保护森林、发展旅游有很好示范作用。但是在当地个别官员刘某、张某等人眼中,观音山居然能突破其封杀指令,成为东莞首家国家级森林公园,这就是“目无领导、无组织、无纪律”的“三无”表现。

  2006年6月,当时的樟木头镇常务副镇长罗某把黄淦波叫到自己办公室,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对他说:“镇委镇政府决定收购观音山,作价3000万元,但不是给现金,而是将一个旧厂房作价3000万给你抵账”。

  2006年6月9日,樟木头镇政府向观音山公司发出樟府函(2006)8号《关于调整观音山森林公园规划和经营方式的函》提出:你公司承包开发观音山森林公园以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把观音山森林公园打造成著名旅游胜地,并于2005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升级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为我镇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2006年6月9号观音山公园收到樟木头镇政府发来的收购函,黄淦波将樟木头镇政府送来的收购函看过后,派人去镇里说明观音山的想法,归纳起来就是两个字:不卖!然后就把这事放在一边,继续忙着观音山的发展建设。

  黄金周禁止游客车辆上山

  2007年12月26日,观音山向樟木头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希望镇政府能够发函取消收购观音山,镇政府没有回复。2008年7月6日,观音山公园再次提出书面申请,镇政府还是采取拒不回复的态度。

  2008年8月,樟木头镇新任书记李某到岗了。同年9月2日,观音山公园接到樟木头镇政府《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有关问题的复函》(樟府函〔2008〕28号),文中模棱两可地说,镇政府暂时终止观音山森林公园有关问题的商讨。

  2008年9月28日下午5点多钟,樟木头镇党政办给观音山公园来电,要求派人去取一份文件,内容是2008年9月29号国庆黄金周开始,可能有交警工作人员出面禁止游客车辆上山。

  此举暗藏杀机。经过认真推演,观音山公园发现如果不采取任何行动,事先没有通知到游客,突然实施交通管制,不让游客开车上山,极有可能造成群体事件,和其他难以预料到后果。所以观音山公园及时向各级领导反映,说明事情的严重性,最后引起足够重视,也让樟木头镇有关部门取消了交通管制的通知,避免了一场极有可能出现的严重事件。

  2009年3月16日在没有和观音山公园任何协商的情况下,黄淦波被喊到樟木头镇李书记办公室,他指着黄淦波以命令式的口气说“根据市委和政府的意见,镇里打算‘收购’观音山公园,作价在1亿元左右”。

  2009年4月16日下午4时,李书记用一个副镇长的电话给黄淦波打电话说:“根据市委领导指示,镇里已开会决定“收购”观音山公园,如果你们不从,将责令石新社区居委会到法院起诉,到时候你可就一分钱也没有”。之后李书记竟然多次向樟木头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和一些企业家询问,黄淦波有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要大家踊跃检举揭发。

  原本观音山公园和当地村里签署了合法合规的承包协议,然而,从2009年7月1日由当时樟木头镇罗镇长召集司法所、城建办、规划所、林业站、城管大队等部门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开会,宣布由樟木头镇副镇长牵头,司法所李所长负责,代表石新居委会组织收集材料、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尽快起诉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过半年多的密谋,2010年2月1日,石新居委会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黄淦波、观音山公园。

  景区内乱架的高压线和洞穿的高速公路

  自2002年开始,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却在未经观音山公园同意,也未得到国家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勘测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在公园内架设高压线塔,在此过程中,大量林木被破坏。

  2008年11月,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给观音山公园来函告知: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将以地下隧道(长3215米)的形式穿越观音山公园。

  2009年8月3日,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樟木头镇政府以及东莞市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并邀请观音山管理人员参会,在会议中,要求公园同意从莞高速公路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方案,即从观音山中开挖长3215米、宽15米、高6米的山间隧道,并采用爆破的方式施工。

  在会议中,观音山方面就提出质疑,在园区地下开山放炮打隧道,会不会影响山体整体结构?会不会破坏山顶那尊3000多吨的观音法像的基础?会不会对景区生态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

  既然手续合法,实际施工有这么多难点,怎么还特意选择要在樟木头绕行,并且一定要从国家4A级景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穿越?为什么一定要打个隧道,一定要多花几亿元从更难修路的地方施工呢?

  观音广场被强行围蔽

  2019年3月,在全国整顿宗教场所商业化行动号召下,樟木头镇政府派人通知观音山公园,要求后者积极配合。当景区询问有无正式文件,都有哪些针对意见和措施时,樟木头镇政府某工作人员态度冷淡的说,这种文件不能给你们看,你们拿笔记录,尽快积极配合就行。

  于是,在2019年8月观音广场围挡工程施工,9月开始观音广场围挡完毕,所有游客都不能进入。此举造成观音山公园游客投诉量上升,使公园经营收益明显降低。从2019年9月封闭观音广场,直到2021年2月26日,前后只差几天就满18个月,500多天,即约等于一年半的时间。

  自2003年到2020年,在石新社区书记等人的包庇纵容下,仙泉烧鸡店、湘商休闲农家乐、信鹏彩石厂、熏蒸养生会所4处经营性项目、多家临时商铺、别墅、住宅等超70多处违法建筑在观音山公园内违法建成。

  截至2022年底,陆续有村民私建大小坟墓20多座,多数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其中有两座坟墓占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对公园内违法建筑和村民私建坟墓两事,东莞市林业局等执法部门并未及时处理,反而责怪观音山公园没有尽到责任;2019年观音山公园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林业局及有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正面回应,也未作出任何处理。

  2020年10月27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指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2003年至2018年,擅自在公园内硬化地面、建设停车场、厕所等,要求公园恢复土地原状。其中,要求公园拆除山脚处的候车棚4.36平方米,拆除山顶处的公厕279.78平方米,拆除山顶处的垃圾站105.2平方米……并累计处以罚款557229.9元;

  2020年12月8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向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樟自然资(执法)决字﹝202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多年不给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供电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高压线林立,距离地面最近处只有7米、8米,逢到恶劣雷雨天气极有可能引发灾害;然而,公园内居然有近80%的区域要自己购置柴油发电机发电维持。根据国家《电力法》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市政供电24年都没有接通进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这是东莞恶劣营商环境的重要表现。

  硬拖六年多不给修编《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观音山公园 2007年正常编制总规后,即 2017年7月30日到期,需进行修编并报批。然而,东莞市林业部门某些官员却设置各种障碍,故意拖延六年多,就是不给办。

  东莞市林业局某些官员几次三番均以四界不清为由拒绝观音山公园正常修编,那么到底是不是四界不清?东莞市林业局不仅多次阻拦观音山公园总体规划修编,早在2005年3月29日东莞市林业局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颁发林权证9份,2010年10月19日换发林权证10份,在换证期间,林业部门却违法将禁止采伐的生态公益林松树防护林3209.7亩,擅自改变为可采伐的经济林、用材林等其它树种林种的严重问题。

  人为毁林近2000亩,被蚕食和破坏的国家森林公园

  自1999年观音山公园被承包成为民营企业经营,因为承包前林地为当地村集体所有,所以承包后当地村民和不法分子在个别官员的默许下就开始打起山林的主意,在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说法诱导下,开始渐渐侵占观音山公园的林地,无论是砍伐森林,还是私自违建,以及圈地修建坟墓,23年来几乎没有停止过,前后累计破坏林地仅2000亩。

  据称,东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甄瑞潮(已投案)曾任围剿观音山公园的总指挥,是刘某的得力干将。2009年甄开始在刘的授意下与张继雄等人联手强迫中石油西气东输工程违规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中石油西气东输观音山段事件被广东电视台以《东莞观音山遭遇暴力强挖》及时进行新闻报道并配发评论,指出“双方在未就施工、路由及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情况下,中石油强行施工,砍掉大片森林,实在让人费解。”

  观音山公园从1999年底承包经营建园之初开始,至今已是第25个年头来,其间遭遇了数不尽的来自东莞市、樟木头镇各类行政部门、地方黑恶势力等长年累月多方面多频次的折磨,然而却能克服数不尽的困难,从一个弱小的民企逆境生长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4A旅游景区,“文化名山”姻缘祈福胜地,乃至能为广东文旅上分,在国内外成为知名文旅企业,著名世界,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依法办事,观音山公园的历史遗留问题终将彻底解决。



责编:hxq 


注:凡注明来源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京华网致力于资讯传播,希望建立合作关系。若有任何不当请联系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联系我们|jinghva.com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1805号

版权为京华网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